1.
活動房安裝完成后,應由安裝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自檢,合格后向使用單位辦理移交手續,并提供相關技術文件以及蓋有安裝單位公章和技術負責人簽字的《裝配式輕鋼結構
活動房驗收合格報告》。
2.應對安裝質量及時進行檢查并校正,鋼結構的安裝質量應符合《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》(GB50205')的有關規定:
3.使用單位不得改變
活動房的使用功能,嚴禁超載使用;使用過程中,應避免撞擊
活動房,避免火種和高溫熱源靠近
活動房。
4.使用單位應加強消防安全管理,保持消防設施的齊全有效,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,不得擅自移動、擺弄或損壞消防設施;嚴禁使用明火取暖或燒煮食物。
5.廚房、浴室、衛生間等潮濕場所應經常保持通風,
活動房周圍應保持整潔,排水暢通。